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是为了在招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招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审查程序,可以缩减招标人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数量。资格审查程序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道程序。
一般来说,资格审查方式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无论是资格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③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④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目前,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的资格预审方式。经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