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性质、位置、规模、开发强度、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申请工程项目开工的必备证件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是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规划许可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1)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
2)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中,已作了控制,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要依据规划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建筑容积率作进一步审核和精确计算。在审定建筑密度时,应确保基地内绿地面积、消防通道、停车场地、建筑间距等符合要求,
3)建筑高度(层数)的控制:建筑高度的控制是核定建筑规划设计要
求和审核建筑设计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
4)建筑间距的控制:建筑间距包括建筑物之间的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卫生防疫、日照、交通、空间关系以及工程管线布置和施工安全要求。
5)建筑范围的控制:建筑范围应当在核定的用地范围内,并且建筑物、构筑物与用地范围控制线(如退让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应保持一定距离。
6)绿地率的控制。
7)道路交通的控制:主要是审核建设基地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保持与交叉口有一定的距离,组织好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并按规定设置停车泊位。
8)基地标高的控制:建筑物的室外地面标高必须符合地区详规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不妨碍相邻地段的排水。
9)建筑空间环境的控制:对建筑物造型、立面、色彩等进行审核,控制好城市景观,与城市周围景观协调,成片开发的建筑工程还审核环境设计。
10)套公共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
11)综合其他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征求消防、环保、交通、绿化等部门的意见。
从上述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可看出,工程规划许可与用地规划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工程规划许可与用地规划许可均是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规划许可是用地规划许可的继续、深化。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主要针对用地上,对建设用地的位置与范围、性质、开发强度进行审核: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除了进一步审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外,还将审核建筑物的高度、间距、标高、造型、立面、色彩、配套公共设施等,并征求消防、交通、绿化等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使拟建建筑物全面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需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及改变原有外貌或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
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4)沿道路或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4)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图纸: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标明内容同33.2中4(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送审资料中2)项)。
3)1:500或1:1000建筑总平面施工图(图纸四份、电子盘片一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以上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4)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和图纸目录单)(三套),图纸需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5)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各2套),图纸需加盖“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6)用于项目公示的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图纸两份、电子盘片1份)。
7)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文教卫生建筑的,需按规定加送有相关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两份)。
8)属住宅建设项目的需加送公建配套协议(原件一份)。
9)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批准的建设项目步设计文件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1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中要求征询的有关单位审核意见(消防、卫生、交通、绿化、环保、民防、地名等)(原件各一份)。
13)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虽然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方案,但报审的图纸几乎均为加盖“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的施工图。有些地区(如上海市)还要求提交的施工图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这可能出于为了使备案的图纸更具法律效力,或今后在该建筑物附近再建设其他工程、管线时,能查询更准确的信息。从中可看出,施工图设计需完成到一定程度后才具备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审文件、图纸,并征求环保消防等部门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满6个月仍未开工的,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