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所有乙方企业都遭遇过这样的问题:承包了政府工程或者是国有投资的工程后,辛辛苦苦干完活,到了结算阶段,甲方立刻开始推诿扯皮,以“财政评审”和“审计”为由,把工程结算拖了又拖、砍了又砍,反正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慢付、少付。
而这些所谓的财政评审和审计,短则数月,长则十余年,对广大乙方企业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但对方又是国有投资机构和政府,想维权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实践中,面对这类甲方财政审计机构的“久拖乱砍”,乙方怎么才能快速完成结算、突破评审和审计结果,以更快的速度拿到更多的工程款呢?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五个方面入手。
合同约定
无论是什么工程,合同都是解决甲乙双方争端的重要依据,为了防止自己在结算阶段陷入被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尽量做到不约定“以财评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这类合同条款,即使不得已要约定,也尽量不明确约定。
实践中,这类条款有很多种不同的表述方式,因此,乙方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合同签订。这样一来,不仅能规避风险,还能尽可能多地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结算报送
很多乙方都觉得,自己做完了工程,甲方就应该付款。道理是这个道理,但还是要按程序来。结算资料的整理、结算书的报送,对乙方来说是一个绝不能轻视、但大多数乙方都不够重视的环节。
乙方需要在工程完工后的合理期限内向甲方报送结算书,并且结算书中需要包含一些必备的资料和函件,这样才能避免被甲方找到久拖乱砍的借口。
催促审核结算报告
报送结算后,如果甲方始终不肯审核,乙方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催促甲方审核并付款,否则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但是在催促的过程中,在协商技巧、催促函件、协议签署等方面都有许多注意事项,乙方务必进行周到的考虑和安排。
不认可财评审计报告
对于甲方提出的“财评审计”,乙方应该从不认可合同中的“财评审计条款”、不认可 “财评审计报告”、不配合“财评审计”工作等方面入手,从程序上和结论上对财评审计进行否认。
不过,要想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需要根据自己的合同、结算以及与甲方来往沟通的签证等书面文件与证据,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出具最行之有效的函件,否则就会苍白无力,无法突破。
诉讼仲裁
大多数情况下,最后还是要走仲裁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前面的几点步骤没有意义,因为只有做好了前面的步骤,才能在仲裁诉讼时占据主动。
到了仲裁诉讼环节,乙方尤其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合法科学确定诉请并举证规避“以财评审计结论为准”,根据情况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再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结语
总而言之,甲方以“财评审计”为借口对工程款结算进行“久拖乱砍”,是建工领域非常普遍、让乙方企业头痛不已的顽疾。大多数情况下,乙方都不得不吃了这个哑巴亏,少亏一点是一点。
但其实,财评审计完全是可以突破的,只是广大工程人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专研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特总结二十余年来的工程案件办理经验,把各种纷繁复杂的情况进行系统化地梳理,化繁为简,整理出了一套简易化的操作指南,广大工程人遇到这类问题,只要按步骤操作,就能轻松解决甲方依靠财评审计慢付、少付甚至不付工程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