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文书送达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文书送达地址: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1、甲方就承揽【 】业务,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向甲方报告缔约机会,协助甲方承接工程项目。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协调并促成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以下统称“合作方”)达成合作并签订合同。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凭借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为甲方介绍“ ”工程项目。
2、乙方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合作信息沟通、关系对接,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帮助甲方获得合作权并签署合同。
3、乙方在甲方与合作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实向甲方报告缔约机会,如实向合作方说明甲方情况,不得以任何欺骗、隐瞒、过分承诺或以其他损害甲方或合作方权益方式获取缔约机会。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及合作方要求提供各种文件资料。
2 甲方负责开展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与合作方进行合同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合同、后续合同履行等。
3、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方在居间期限内以及居间解除后以任何形式私下签订合同,如有,仍视为乙方居间成功,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元。
4、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合作方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各类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5、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前未与除乙方外的第三方签订或达成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内容相冲突的协议,并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居间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经乙方推荐,合作方与甲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同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应居间报酬。
2、支付价款为:合作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3、支付时间为:甲方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后的【 】日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在违约金。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 户 行:
第五条 居间期限及费用承担
1、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甲方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各自产生的税费由各自承担。
第六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到期,双方未延长委托期限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信息及商业秘密,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
2、本条款效力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等损失违约方应当全额赔偿。本合同所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直接经济损失,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2、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及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视为送达。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合作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及本工程项目所涉公司和股东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并捺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